输液等于自杀央视新闻我国启动中医治未

点击上方"湿疹堂"   据报道,中国目前每年人均8瓶的输液量将发达国家抛在了身后。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其中,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

  与过度输液类似,非合理用药、非合理检查等“小病大治、大病久治”屡见不鲜,过度医疗在不断坑害广大患者。过度医疗,除了会让患者身体受损、钱包受伤,恶化国人体质状况之外,也给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基金造成了巨大浪费和流失。据估算,医疗机构滥开药、滥检查等现象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在20%至30%,如再加上药品回扣、药品虚高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医保基金浪费和流失比例不低于50%。可以说,过度医疗百害而无一利。

  从病根而言,过度医疗是过度市场化的结果—医院运行过度市场化、医生待遇过度市场化。由此分析,要想予以遏制,首先医院的公益定位,不能再让他们背离使命,在赚钱的道路上继续沦陷,医院的考核体系,不是看你的分院开了多少家,进了多少先进设备,而是要看患者康复率、满意度,其次要构建更合理的医生收入构成体系,加强基本保障,弱化经济考核,遏制“创收”冲动。在这方面,德国的办法是将门诊和住院系统分开,医院仅提供住院,收入主要来源于床位费,门诊医生仅提供医疗服务,不从事药品经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妨在深化医疗卫生体质改革过程中,予以借鉴。

输液将药物直接送进血液满足患者急功近利心理

  输液成为中国独有的医疗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由于输液作为一种持续的静脉注射,和口服药及皮下注射相比确实有疗效快疗程短的优势。口服药物进入胃部后,有一个人体吸收接纳的过程,最安全;打针则是将药水打针到肌肉里,逐步流到血液,产生药效;而用输液方式,进入体内的药没有接收过程口服药物起效缓慢。

此外,由于肌肉针又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对青少年来说其臀肌发育不成熟,如果打针次数越多就越导致肌纤维坏死,挛缩严重,严重者将会影响骨骼发育,所以在考虑治疗方案的时候医生会选择输液这种既能快速起效又看上去相对安全的疗法。输液之所以快,就是在于药物可以直接进入人体血液,但也就是这种优势成了病人并不知道的风险。

滥用静脉输液存在四大隐忧

  滥用静脉输液存在四大隐忧

  静脉输液,也叫“打吊针”或者“输水”。多年前,一位苏格兰医师发现了这种通过静脉血管把药液送入人体的治疗手段,此后它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你可知道:每一次输液都可能存在输液不良反应?针头刺破血管的“安全次数”、“极限次数”是多少?药液进入人体,将把一些肉眼看不见的微粒带入血液中,这会带来哪些危害?

  老病号打吊针找不到血管

  转眼又是秋天,医院,准备打吊针“洗洗血”。每医院输液,成了吴老汉的“救命稻草”,他和家人坚信,这样做能降低血液黏稠度、疏通血管,防止血栓堵塞血管。

  一年两次的“保健输液”,让老吴成为该院的“名人”。护士们都知道,老吴的血管不好找,护士反复摩挲、拍打老吴的手背,只见一道道青色痕迹,却不见血管鼓出来。针头刺进皮肤,血管总是跑,老吴没说啥,小护士已经急出一脸汗。

  医生说,针头反复刺穿血管,加之老吴血管壁硬化导致进针困难,这是老病号的常见现象。常年住院的老年心血管病人,如果某一部位的血管穿刺次数在次以上,血管内膜可能有血栓形成,使血管闭塞。“保健输液”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医学证据的支持,它的价值只能使血管受损。

  滥用静脉输液已成医疗陋习

  相比“保健输液”的误用,感冒发烧、轻微腹泻打吊针,身体虚弱输点葡萄糖补补的做法,更是司空见惯。有些医生出于创收或迎合病人需求的心理,也乐于选择静脉输液。

  专家认为,滥用静脉输液已成为严重的医疗陋习。据介绍,医院输液比例占住院病人的45%左右,医院的比例高达90%。也就是说,几乎每一个住院病人必定输液。有关数字显示,我国护士工作时间有75%用于输液治疗。

  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秘书处主任王克安教授表示,我国每年约注射50亿次,是全球最大的注射国,非安全注射行为非常突出。“注射”包括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两部分。但有专家指出,其实这50亿次主要是指静脉注射。

  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滴注三种方式都是给药的有效途径。有报告显示,70%用于医疗目的的注射是不必要的,或是可以通过口服途径给药代替。“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是上学时,老师传授的给药原则,但是,现在的情况不知怎么就改变了。

  滥用静脉输液存在四大隐忧

  1、静脉输液本身存在风险。

  在给病人实施静脉输液治疗时,就应该告知输液不良反应的风险,比如发热反应、急性肺水肿、静脉炎、空气栓塞等。

  2、静脉穿刺破坏血管。

  国内有学者研究后认为,静脉输液穿刺的“安全次数”为不超过次;“临界次数”约次;“极限次数”约0次。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部位的血管上,输液次数低于次,对再次输液无影响;次以下,相对安全;超过0次,会对再输液造成困难,血管完全闭塞。

  3、静脉输液带来的微粒污染无可避免。

  微粒指的是药液中肉眼观察不到的小颗粒杂质。微粒进入人体后,不能被机体吸收,将伴随人的一生,在医学上称为“微粒污染”。较大的微粒可以直接栓塞血管,还可引起静脉炎、肺部肉芽肿、血栓形成,甚至危及生命。药品制备、安瓿割锯、配药、针头穿刺胶塞、空气污染等均可引起微粒污染。输液总量大、时间长,输液过程中的微粒污染将大大增加。

  4、静脉输液带来抗生素滥用。

  滥用输液与过度用药密切相关,其直接后果就是抗生素滥用。

CCTV新闻:我国启动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中医治未病的内涵

“治未病”思想源自《黄帝内经》,历代医家乃至现代医学对“治未病”思想都极为重视。根据现代医学理论,将人群的健康状态分为三种:一是健康未病态;二是欲病未病态;三是已病未传态。因此,“治未病”就是针对这三种状态,具有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欲病施治防微杜渐和已病早治防止传变的作用。

“治未病”起源与临床意义

中医学历来重视疾病的预防。“治未病”的概念最早出现于《黄帝内经》,在《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提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就生动地指出了“治未病”的重要意义。

另见于《素问·刺热》篇:“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此“病虽未发”,结合上文是指机体已受邪但尚处于无症状或症状尚较少、较轻的阶段。这种潜病态可发展成为某种具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疾病。因而,这“治未病”,是指通过一定的防治手段以阻断其发展,从而使这种潜病态向健康方向转化,属于疾病早期治疗的范围。

还见于《灵枢·逆顺》:“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处“治未病”对医生的治疗经验和水平提出了要求,要想成为一名高明的医生,要善于预防疾病,防患于未然。

结合现代医学的理论,综合各家说法,可以将人群的健康状态分为三种:

一是健康,未病态,即人体处于没有任何疾病时的健康状态;

二是欲病未病态,即体内病理信息隐匿存在的阶段,或已经具有少数先兆症状或体征的小疾小恙状态,但尚不足以诊断为某种疾病;

三是已病未传态,即人体某一脏器出现了明显病变,根据疾病的传变规律及脏腑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病邪可能传入其他脏腑,但病邪尚局限在某一脏腑未发生传变的状态。

因此,“治未病”就针对以上三个状态,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指未患病之前先预防,避免疾病的发生,这是医学的最高目标,是健康未病态的治疗原则,也是一名高明医生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

二是欲病施治,防微杜渐:指在疾病无明显症状之前要采取措施,治病于初始,避免机体的失衡状态继续发展。这是潜病未病态的治疗原则;

三是已病早治,防止传变:指疾病已经存在,要及早诊断,及早治疗,防其由浅入深,或发生脏腑之间的传变。这是欲病未病态、传变未病态的治疗原则。

另外,还有瘥后调摄、防其复发:指疾病初愈正气尚虚,邪气留恋,机体处于不稳定状态,机体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之时,此时机体或处于健康未病态、潜病未病态,或欲病未病态,故要注意调摄,防止疾病复发。

《黄帝内经》中的经脉第十篇

“治未病”思想的发展演变

唐代医家孙思邈提出了:“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将疾病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个层次。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出用针刺预防中风的具体方法:“惟风宜防尔,针耳前动脉及风府神良”。

“治未病”思想源自《黄帝内经》。历代医家对于“治未病”的思想和内容进行了继承和发扬,在他们的著作中可以见到“治未病”的理论和应用。可见古人对于“治未病”思想之重视。

医圣张仲景秉《黄帝内经》、《难经》之旨,在临床医学实践中贯彻“治未病”思想,他在《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篇》中云:“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这是运用五行乘侮规律得出的治病防变的措施,是“治未病”思想既病防变的具体体现。

元代朱丹溪指出:“与其求疗于有疾之后,不若摄养于无疾之先。盖疾成而后药者,徒劳而已。是故已病而不治,所以为医家之法,未病而先治,所以明摄生之理。夫如是,则思患而预防之者,何患之有哉?”提出了预防与养生的重要性。

明代的杨继洲《针灸大成》中也有艾灸预防中风的详细记载,如:“但未中风时,一两月前,或三四月前,不时足胫发酸发重,良久方解,此将中风之候也,便宜急灸三里、绝骨四处,各三壮……如春交夏时,夏交秋时,俱宜灸,常令二足灸疮妙。”

清代温病学家叶天士根据温病的发展,律和温邪易伤津耗液的特点,提出对于肾水素虚的患者应防病邪乘虚深入下焦,损及肾阴,在治疗上主张在甘寒养胃同时加入咸寒滋肾之品,以“先安未受邪之地”,是既病防变法则的典范。

病非人体素有之物,能得亦能除。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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